核心提示:
“醫生,聽說輸血會有感染肝炎甚至艾滋病的風險,就讓我媽輸入我的血吧,反正我的身體里留著我媽的血!”臨床中,我們時常會從一些患者和家屬的口中聽到這樣的說法,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實際上我們且不說你和媽媽的血型是否一樣,即便是血型相合,直系親屬間也是不能相互輸血的,否則極易引起“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很可能有生命危險!
輸血,本質上可以理解成移植的一種,也會伴隨著一系列可能發生的免疫反應,其中直系親屬之間輸血最易引發的是“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這是輸血最嚴重的并發癥之一,死亡率會超過90%。
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員介紹,輸血就等于是受血者身體里來了許多“外來客”, 非親屬供血者的血液中的免疫活性淋巴細胞容易被受血者識別和排斥,而直系親屬之間的人類白細胞抗原相似度較高,加之受血者免疫能力低下,不容易識別和排斥這些外來的淋巴細胞,這些“外來客”就會在受血者身體里分裂、增殖,把受血者的淋巴細胞視為異物加以排斥,進而攻擊受血者的免疫系統。
“移植物抗宿主病”的癥狀主要發生在輸血后1周左右,表現為全血細胞減少、肝功能受損嚴重、發熱、惡心、腹瀉,或皮膚黏膜出現大面積紅斑或水皰。 該病病情嚴重、進展快,且易被患者原發病所掩蓋。這里所說的親屬關系,主要是指有基因遺傳關系的親屬,即父母親及所生子女,因他們之間父母的基因在染色體一般為整段遺傳,因此他們之間的單倍型基因一般是相同的。如果他們之間產生供、受血之間的關系,發生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可能性明顯增大,通常這種疾病發病率為 0.1%—1%,血緣關系越近, 發病率越高, 尤其是一級親屬,即父母與子女間,發病率要高10—20倍。
有研究顯示,現在已報告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病例中,由親屬供血的引發者居多。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盡管夫妻間沒有血緣關系,但一般建議丈夫也不能給妻子輸血,這是因為妻子接受丈夫血液后,會產生針對其血型抗原的抗體。懷孕后抗體可以到達胎兒體內,胎兒就可能會發生新生兒溶血病。
有人會問:《獻血法》規定,為保障公民用血的需要, 提倡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相獻血。這是不是與直系親屬間不宜輸血的說法矛盾? 答案是否定的。 由于移植物抗宿主病無有效療法, 故強調預防為主。而親屬間輸血發生輸血相關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可能性大, 為保險起見,應避免使用親屬供者的血。這與《獻血法》的規定并無矛盾,親屬獻的血可輸給其他病人,患者可輸用其他人獻的血。有條件的話可將親屬的血在輸注前經 γ 輻照殺滅淋巴細胞后再輸用。(胡程利 王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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