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守法換容錯 因誠信享紅利
廊坊海關容錯管理助企“輕裝上陣”
河北日報客戶端訊(記者劉杰)“多虧有主動披露政策,讓我們及時補齊進口貨物時漏報專利使用費所產生的稅款,避免了對公司經營和信用造成影響。”6月25日,在位于廊坊開發區的波森尾氣系統(廊坊)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該公司商務部門經理董小虎告訴記者,主動披露業務的順利辦理,讓企業切實享受到了容錯紅利和誠信紅利。
波森尾氣系統(廊坊)有限公司是一家德國獨資企業,主要生產汽車工業用排氣凈化系統。不久前,該公司在申報一批進口貨物時,因疏忽導致漏報進口環節專利使用費,后來在審計自查中發現了這一問題。
“當時,我們特別著急,既擔心被處罰,更擔心企業信用被降級。”董小虎說,就在這時,該公司財務人員突然想到之前在廊坊海關了解到的主動披露制度,隨即和廊坊海關相關部門取得聯系,按規定及時提交了主動披露報告。
針對該公司主動披露的問題,廊坊海關對涉及的報關數據逐一核實,認定符合主動披露制度的相關規定,不予行政處罰。在企業補繳完稅款時,還為其減免了3萬余元的滯納金。
“對于企業而言,比起3萬余元的滯納金,他們更看重的是讓企業免于行政處罰。一旦信用降級,帶來的損失是難以用金錢衡量的。”廊坊海關副關長程軍介紹,作為一項容錯管理措施,主動披露制度對于促進企業守法經營、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意義重大。
海關主動披露制度,是指進出口企業、單位自查發現其進出口活動存在少繳、漏繳稅款或者其他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情況后,主動向海關書面報告并接受海關處理,海關可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
“企業在主動披露過程中,需對自身進出口情況全面梳理和自查,發現在海關申報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漏洞,這有助于企業完善內部申報流程和審核機制,進一步提高合規經營水平。”程軍介紹。
更重要的是,企業通過主動披露補繳稅款可免收滯納金,相比海關部門稽查發現后的“補稅+滯納金+罰款”模式,經濟成本降幅達60%至80%。同時,整個主動披露處理周期平均為15個工作日,較常規稽查程序縮短時間70%,避免了因案件積壓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數據顯示,2023年10月以來,廊坊海關辦結主動披露業務32起,相關企業補繳稅款482萬元,共計減免滯納金1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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