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制度
河北日報訊(記者崔叢叢)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全省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制度,通過預付部分醫保基金的方式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
通知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是為幫助各級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增強參保人員就醫獲得感設置的周轉資金,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周轉支出,不得用于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基金專項預付按原規定執行。
預付金撥付額度怎么確定?“各統籌地區醫保部門根據本地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基金結余情況,商同級財政部門研究,以前1-3年相關醫療保險基金月平均支出額為基數,合理確定預付金的基礎規模,并結合定點醫療機構年度綜合評價、信用評價等情況進行調整,預付規模應在1個月左右。”省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如遇到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特殊情形,醫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會商后可適度調整預付金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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