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委農辦、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供銷合作總社、河北省農業農村廳五部門聯合印發《2023年河北省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工作方案》,其中提出到2023年底,在鞏固好全省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薄弱村基本清零成果的基礎上,確保10萬元以上村占比穩定在60%以上。
方案提出,全面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持續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優化村集體經濟組織機構設置,健全完善管理運行機制,著力提高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村集體經濟組織重大事項“四議兩公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帶動成員增收的利益聯結機制,加快建立基于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收益分配制度。規范農村集體經濟收入統計口徑,村集體經濟收入要與村集體經營服務活動、投資活動及資產資源持有等事項相關。在鞏固前期清理成果基礎上,指導各地徹底糾正和清理集體資產資源違規發包、長期低價發包、逾期未收回等問題。進一步規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不斷拓展服務功能。
全面盤活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用好用活集體建設用地政策,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優化集體資產資源配置,盤活閑置非經營性資產,將失去公益功能的閑置校舍、辦公樓、設施等明確為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出租、自主經營或與相關市場主體合作經營。集約利用農用地,大力推行“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托管服務組織+銀行保險機構”的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尊重農戶意愿的前提下,由村集體經濟組織集中農戶的土地推動農業生產規模經營。盤活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中的組織、引導作用,集中整合本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資源,優先用于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產業發展。
同時,積極開展股份合作與聯合,鼓勵村黨組織領辦合作社,充分發揮黨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把黨員群眾組織起來,鼓勵村民以承包地或自留地經營權、資金、資產、勞動力等方式出資入股,形成利益聯結共同體。統籌資源拓寬增收路徑,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并創造各種條件,因地制宜,多措并舉,拓展集體經濟增收路徑。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各地結合縣域特色產業、優勢產業集群和重大項目規劃,科學確定與產業鏈相銜接的發展方向,把集體經濟發展與產業發展相結合,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大力發展產業經濟。強化人才支撐和保障,鼓勵有條件的村采取向社會公開招聘職業經理人,提升村級集體資產運營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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