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焦莉莉)為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暢通企業信用修復渠道,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信用修復管理工作規范(試行)》,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據悉,該規范是全省首個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工作規范。
信用修復是指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將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依法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恢復個體工商戶正常記載狀態、提前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前停止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處罰等相關信息。針對這些行政行為,該規范進一步明確了適用范圍、管轄原則、修復條件和工作程序等內容。
該規范提出,市場主體可采用書面或網上等方式提交申請材料,市場監管部門在受理申請后需要在規定時限內對當事人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等情況進行核實,并作出是否予以信用修復的決定,對準予信用修復的,要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停止公示相關信息,并依法解除相關管理措施。
今年以來,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為各類市場主體辦理信用修復5177件,幫助企業重拾發展信心,有效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打造了重信守信的良好局面,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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