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先后為11個村制定了規范的村規民約、開展各種法律志愿服務10余次、化解各類糾紛260余起……今年以來,張家口蔚縣結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的“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活動,以縣人民法院在部分鄉(鎮)和幫扶村中建立的“與民有約工作站”為載體,推出“五約”工作法,著力解決群眾遇到的法律問題,為鄉村振興保駕護航。
自2020年起,蔚縣法院協助代王城鎮馬家寨村、新家莊村,以及北水泉鎮東沙溝村、龍池溝村等村,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的前提下,以村黨支部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第一書記擔任主要負責人,由當地人民法庭、轄區派出所、司法所派駐人員聯合村級黨組織、網格員、人民調解員為成員共同建立起法律事務“與民有約工作站”,將地方黨組織與轄區政法力量有機整合,打造出集人民調解、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等于一體的綜合性基層法律服務站點,不僅可以向群眾提供“精準式”的普法宣傳,還可以為群眾提供“點對點式”的法律指導、法律咨詢,以及“窗口式”、“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的法律服務,最大化地拓展了法律服務半徑,切實做到紓民困、解民憂。
為給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及時的法律服務,今年蔚縣人民法院以市中級人民法院“鄉村振興?法治同行”活動為契機,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的“五個振興”,結合民情民意推出“五約”工作法,即村規民俗“約”,制定村規民約解決鄰里糾紛、內部矛盾,進一步破除陳規陋習,著力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法治宣傳“約”,人民法庭通過預約時間、預約地點,定期組織送法進鄉村、進企業、進校園等活動,按照與群眾的約定提供法律咨詢,指導群眾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矛盾化解“約”,人民法庭積極協助鄉鎮黨委,完善各鄉鎮、各行政村村民調解組織,主動融入網格化管理,通過“與民有約工作站”和人民調解員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走訪調研“約”,開展服務鄉村振興產業的專題走訪調研活動,提供針對性強的法律服務和司法建議;問計于民“約”,會同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健全執法司法協調聯動機制,與村民共同探討研究如何實現綠色發展的路徑,共同推進鄉村環境治理。通過“五約”工作法,不僅拓展了基層公共法律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還將司法行政和鄉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融合,做到同頻共振、同向發力,為實現鄉村振興打下了法律基礎。(記者 劉柱 通訊員 楊永才 邢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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