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陽原縣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長期困擾當事人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承辦法官以高度的責任心和專業的調解技巧,促使雙方化干戈為玉帛,被告當場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該案原告王某特地送來錦旗,對法官高效化解矛盾由衷地表示感謝。
王某與發包人某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發包人未在合同中蓋章。完工后,王某找某公司催要被拖欠的工程款無果,隨后,將某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案卷材料,發現實際發包人名稱與被告名稱不符,認為王某的證據不夠充分,但雙方對工程施工合同均認可。為盡可能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實質性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法官決定優先嘗試調解。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釋明法律法規,耐心細致地分析其中的利害關系,告知其拖欠工程款需承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與王某積極溝通,引導其換位思考。經過法官多輪耐心溝通與協調,最終成功消除了雙方的對立情緒,找到了利益平衡點。被告被法官的真誠和敬業所打動,當場支付工程款并簽署了調解協議,王某對調解結果和法官在調解中付出的努力連連稱贊,并激動地表示:“沒想到法官這么有耐心,一次次為我們做工作,真正幫我們解決了大難題。”(王浩 閆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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