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家口市康保縣人民法院向縣民政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該局依法撤銷一起冒名頂替結婚登記案。
日前,康保縣張先生向縣法院起訴,要求法院依法判決解除其與妻子的婚姻關系。據了解,2008年1月,張先生與自稱是“段某”的妻子經人介紹認識,并于同年1月8日在康保縣民政局登記結婚。2008年4月,“段某”離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近期,張先生向康保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張先生主動向辦案人員說明被告“段某”可能存在冒名頂替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辦案人員及時協調公安部門協查,通過公安系統照片對比發現,該案確實存在冒名結婚登記的可能。辦案人員又通過向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發送協查函,查詢以段某名字實名認證的電話號碼,但真實的段某顧慮辦案人員是不法分子利用“公檢法”身份實施詐騙,多次明確表示拒絕配合調查。根據已查到的信息,辦案人員遠赴與“段某”身份相關的云南省云縣、曲靖市、昆明市三地尋找真實的段某進行調查核實。在當地民政、公安、法院的支持和協助下,辦案人員找到了真實的段某。經張先生指認,該段某并不是與其結婚登記并共同生活的“段某”。
據此,該結婚登記系冒名頂替,該案按張先生的訴求審理其與“段某”離婚已無實際意義,為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維護原告張先生和案外人段某的合法權益,康保縣法院向縣民政局發送了司法建議書,建議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相關規定,依法撤銷有關結婚登記。
近期,康保縣民政局采納了司法建議書,并作出決定書,依法撤銷了張先生與段某的結婚登記。(河山新聞記者 王浩 通訊員 白延維 郝偉)
審核:冀澤民
王 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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