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新聞通訊員: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張家口日報社各媒體平臺的關注與厚愛,并懇請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社工作。
為進一步優化完善通訊員稿費發放工作,經本社研究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等媒體平臺刊發的通訊員稿件稿費,改為每季度發放一次,采用直接轉賬至通訊員銀行賬戶形式發放。
一、稿件核對時間地點
稿件核對時間:
一季度稿費:2024年4月20日—30日
二季度稿費:2024年7月20日—31日
三季度稿費:2024年10月20日—31日
四季度稿費:2025年1月20日—31日
稿件核對地點:張家口報業大廈(橋東區建國路29號)七樓張家口日報總編室。
二、稿費發放時間
一季度稿費:2024年5月1日—15日
二季度稿費:2024年8月1日—15日
三季度稿費:2024年11月1日—15日
四季度稿費:2025年2月1日—15日
三、領取稿費需提供資料
1.身份證原件
2.本人發稿清單(注明作者姓名、稿件刊發日期、稿件見報版次、稿件題目)
3.收款賬戶信息:戶名、開戶行、賬號、身份證號(如開戶銀行為工商銀行,只需提供戶名、賬號、身份證號)
四、稿費發放標準
1.文藝副刊稿費
(1)晚報頭版文圖稿費共計150元。
(2)日報《長城·讀史》《長城·文化》《長城·作品》稿費發放標準如下:
A.照片每張10元-20元。
B.詩歌每首10元-20元。
C.文章頭條40元-50元;
D.其他條位30元-40元。
2.攝影照片稿費
在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刊登的通訊員獨立投稿照片,頭版每張照片30元,其它版每張照片20元。
3.理論文章稿費
理論文章80元、評論配漫畫100元。
4.《老年生活·周刊》稿費
(1)照片一張5—10元。
(2)散文一篇(1000字以內)15—20元。
(3)詩歌 10—15元。
5.《快樂成長·周刊》稿費
稿費按教師隨筆和小記者稿件兩類發放。
(1)教師隨筆作品800-1000字每篇10元。
(2)小記者文字作品600字以內6元、600—700字7元、700字以上8元;圖片作品每幅7元。
五、稿費核對領取通知
2023年7-12月稿費和2024年稿費將于2024年4月20日開始以此種形式核對和發放。請廣大通訊員及時領取,凡跨年度或過時未領的視為自動放棄。咨詢聯系電話:0313-2017663,聯系人趙曉東。
張家口日報社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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