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森林草原防火期?
一般把森林草原容易發生火災的季節,規定為森林草原防火期。根據氣候特點和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規律,不同地方的森林草原防火期不同。
◎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有什么規定?
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申請批準手續,并領取野外用火許可證。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嚴防失火;需要進入森林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因處置突發事件和執行其他緊急任務需要進入森林防火區的,應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草原防火期內,在草原上用火有什么規定?
《草原防火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草原火災發生規律,確定本行政區域的草原防火期,并向社會公布。在草原防火期內,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因生產活動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批準。用火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應當選擇安全地點,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徹底熄滅余火。在草原防火期內,在草原上作業或者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安裝防火裝置,嚴防漏火、噴火和閘瓦脫落引起火災。在草原上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機和乘務人員,應當對旅客進行草原防火宣傳。司機、乘務人員和旅客不得丟棄火種。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草原、存在火災隱患的車輛以及可能引發草原火災的野外作業活動進行草原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火災隱患的,應當告知有關責任人員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拒不采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的,禁止進入草原或者在草原上從事野外作業活動。 (趙彩芬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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