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獲悉,8月22日,我市出臺了《張家口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首創性建立了“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長城保護段長制度,為長城保護提供法規和政策依據。
《張家口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在遵循延用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立足我市實際,明確了各縣區長城保護經費的來源和使用范圍、長城巡查的具體要求、長城周邊的開發建設必須注重與長城歷史風貌的一致性。首創性建立的“市—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長城保護段長制度,明確了各級段長的人員構成和主要職責,將市域內1300余公里(現存遺跡)的長城遺跡全部納入保護監管之中。
張家口市是國內長城最集中的地區之一,長城修筑橫跨8個歷史時期,總長度達1804.846千米。一直以來,我市在長城保護管理方面面臨著缺少預算,專職巡查人員較少等問題。此次出臺《張家口市長城保護管理辦法》,對長城資源的保護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有助于更好地保護傳承好長城文化遺產。
?。ㄓ浾?馬國萍 通訊員 成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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