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有網友發文反映稱,自己收到深圳衛生健康委短信告知,因其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不屬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無法領取相關育兒補貼,相關貼文立即引起網友熱議。
該網友進一步表達了對上述回復的不解,因為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生育登記的管理辦法》,明確了非婚生育可以辦理生育登記。“我也是依法登記了的。我孩子都登記了,生孩子也用生育險了,也正常領生育津貼了,也就是說全流程認可了她的出生。”
對此,深圳市衛健委工作人員回應表示,當前政策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界定確實以夫妻關系為前提。
但工作人員同時強調,具體實施細則需等待廣東省統一部署:“目前答復是依據現行法規作出的,但最終是否需要結婚證明,要以8月底上線的全省統一育兒補貼申報系統要求為準。”
7月30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長王海東曾明確表示,育兒補貼申領只需提交證明嬰幼兒身份和撫養關系的必要材料。目前全國統一的育兒補貼信息管理系統已完成建設,正處于全流程測試階段。按照計劃,各地將在8月下旬陸續開放申領通道,確保8月31日前全面實現補貼申領服務。
據了解,即將上線的申報系統將要求申請人提供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基礎材料,但具體是否包含婚姻證明尚未最終確定。(南方+客戶端)
編輯:李雅雯
責編:王衛
審核:閆振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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