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物蘇萌山水醒,農家歲首又謀耕。”每年2月3日至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時為立春時節。立春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一個節氣,意味著春季的開始,一年時序的開端。
立春是漢族民間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立”是“開始”的意思,自秦代以來,中國就一直以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
“一年之計在于春”。中國古代自官方到民間都極為重視立春,在這一天舉行盛大的迎春活動。除了國家祀典,民間各地也有豐富的迎春活動,如貼宜春帖、掛春幡、戴春雞等,最具代表性的當數“打春”和“咬春”。
文人墨客歷來喜愛詠春,留下了許多以立春為主題的詩詞。杜甫《立春》回憶“兩京”(長安、洛陽)過立春日的盛況:“春日春盤細生菜,忽憶兩京梅發時。盤出高門行白玉,菜傳纖手送青絲。”白居易《立春日酬錢員外曲江同行見贈》描繪了“柳色早黃淺,水文新綠微”的早春美景。南宋張栻《立春偶成》亦為立春詩的佳作:“律回歲晚冰霜少,春到人間草木知。便覺眼前生意滿,東風吹水綠參差。”
立春日,承載著中國人的美好希望,一切都是新的開始,孕育出新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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