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和《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 將于5月1日正式實施。 張家口市也將于5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 自11月1日起,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同時,為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布了第一批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網點40家, 市民可到這些服務網點免費登記上牌。
據了解,40 家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服務網點主城區有20家,其他縣區20家。 市民可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上牌,還可到位于橋西區明德南 69 號的人保橋西支行公司、 橋東區工業街惠安苑底商張家口雅迪電動車工業街店、 經開區緯三路鳳凰城底商主城區張家口踏浪電動車店等服務網點登記上牌。 其他縣區市民可到當地指定的服務網點進行辦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介紹, 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不收費, 可先從線上通過微信公眾號 “河北交警微發布”自主備案,再線下到交管部門指定的登記服務網點查驗車輛、領取號牌,號牌按先后順序依次發放,不能隨意選取,也不實行隨機選號。
市民購買電動自行車后,應當自購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并提交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合法合規證明、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且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已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市民,需準備以上材料進行登記上牌。若丟失發票或從未開具過發票、 收據等情況,在辦理登記時,采取個人承諾等方式解決。
市民辦理登記上牌時, 將核驗登記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名稱、品牌、型號、整車編碼、電動機編碼、出廠日期、車身顏色等,以及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信息, 符合規定的,錄入登記管理系統,生成電子行駛證。 單位或個人自用的電動自行車發放綠色正式號牌,快遞外賣、 互聯網經營單位營運的電動自行車發放黃色正式號牌。 (趙娜 王曉娜 王文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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