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前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學前兒童合法權益,對學前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學前教育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本法規定,學前教育應當堅持最有利于學前兒童的原則,給予學前兒童特殊、優先保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學前兒童與幼兒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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