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張家口市教育考試院嚴格貫徹各級關于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指示精神,全面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以強化誠信教育、加強技術防范、凝聚防范合力、嚴肅違紀懲戒為具體抓手,全方位凈化考試環境,打擊考試作弊等失信行為,確保了各類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強化宣傳教育,營造誠信氛圍。指導全市縣區學校集中開展考風考紀宣傳教育活動。組織考生學習《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加強“作弊入刑”的宣傳教育,使考生充分知曉當前防范打擊手機作弊高壓態勢,引導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文明應考。
加強技術防范,堵塞作弊漏洞。持續加大安全建設投入,信息技術防范能力穩步增強。一是優化全市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及網上巡查系統項目建設。全方位配備考生身份采集識別系統、作弊防控系統、視頻指揮系統、考務管理系統,各類教育考試均實現標準化考場組考,覆蓋率達100%。二是大力推進智能安檢門升級工作。通過軟件更新,增加安檢門對智能眼鏡、手機屏蔽袋等違規物品的檢出功能。嚴格落實“2+1”安檢模式要求,有效增強以手機、其他電子產品為主的新技術手段作弊安全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提升教育考試安全綜合保障水平。三是安裝保密室實時智能巡檢和考場實時智能巡查系統。各縣區保密室均實現實時智能巡檢全覆蓋,以張家口市第四中學為試點實施考場實時智能巡查,進一步增強對考生作弊行為、考場內群體異動、監考員未盡職履責、保密室值班人員違規操作等行為的發現及管控能力。
密切溝通協作,凝聚防范合力。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同步聯動、合力共為,全方位開展了凈化考點周邊環境、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等專項行動,構筑多維防范作弊行為屏障。
嚴格違紀懲戒,依法從嚴治考。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考試違規行為,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規范。
通過深入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行動,我市組織以高考為代表的各項教育考試工作均圓滿順利完成,未發生任何嚴重違規違紀事件,確保了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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