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訪局以及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推出《關于依法規范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處置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該規定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兩年,致力于有效整治非法牟利性職業索賠亂象,著力打造我市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近年來,非法牟利性職業索賠事件愈發猖獗,呈現出職業化、組織化、流程化與專業化的顯著特征。部分投訴舉報人打著“打假”的幌子,暗中行敲詐勒索之事,運用“一買、二談、三舉報、四復議、五訴訟”的固定套路,不斷向經營者施壓索賠。這不僅嚴重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節奏,還導致行政和司法資源被大量占用,給全市的營商環境帶來了較大的負面影響。在此嚴峻形勢下,《暫行規定》順勢出臺,旨在為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處置工作制定提供基本遵循。
《暫行規定》清晰劃分了市場監管領域投訴和舉報的界限。投訴,指的是消費者出于生活消費需求,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與經營者產生權益糾紛后,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尋求爭議解決的行為;舉報,則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線索的行為。
在投訴處理環節,規定明確了受理條件。消費者投訴時,需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有效的聯系方式、被投訴方信息,以及具體明確的投訴請求與事實依據。同時,列出了九種不予受理的情形,涵蓋投訴事項不屬于市場監管部門職責范圍、已被其他機構受理處理過同一爭議、無法證實消費關系等。另外,還詳細羅列了十一種通??烧J定為“不以生活消費需要”的情形,進一步規范投訴行為。對于符合受理要求的投訴,市場監管部門需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并告知投訴人,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可開展調解工作。
在舉報處理方面,舉報人要提供涉嫌違法的初步證據和具體線索,并對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市場監管部門會依據規定對線索進行核查,決定是否立案,對于實名舉報,也會在規定時間內將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此外,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還將編制并更新非法牟利性職業索賠異常名錄,對名錄內舉報人的獎勵審核將更加嚴格。
為切實保障《暫行規定》的有效執行,我市構建了市、縣(區)兩級多部門聯動機制。市場監管部門將定期梳理非法牟利性職業索賠投訴舉報件,與各部門互通信息、分析研判形勢,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借助大數據分析挖掘違法犯罪線索。
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對于非法牟利性職業索賠人提起的違反法律原則、擾亂市場秩序的訴訟,不支持其牟利性訴求,謹慎適用懲罰性賠償規定。人民檢察院將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與公安部門緊密協作,對涉嫌犯罪行為依法進行審查處理,并針對制度完善提出建議。公安部門將嚴厲打擊以“打假”為名的違法犯罪行為,指導商家固定證據并及時舉報。司法行政部門將嚴格審核投訴舉報申請人資格,信訪部門將對疑似惡意投訴事項進行甄別,市數政局則負責梳理派送投訴舉報信息。
《暫行規定》還構建了異常名錄信息共享互通會商機制,各部門定期召開會議,實現信息共享。同時,建立健全遏制惡意投訴舉報行為處理的容錯機制,對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投訴舉報復議案件中的新類型、改革探索性案件等,若能合理說明并提供相關材料,原則上不納入相關考核,以此鼓勵部門積極履行職責。
《暫行規定》的實施,將大幅減少行政、司法資源的浪費,降低對市場主體的干擾,提升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的守法意識,進一步優化張家口市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與社會創造力。市場監管部門呼吁廣大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若經營者遭遇不法索賠,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共同守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記者 宋錦豐 通訊員 張麗萍 劉萌)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