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對電動自行車流通領域產品質量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據了解,GB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第1號修改單、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第1號修改單、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自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檢查中發現,部分經銷店鋪仍存在銷售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等問題。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要注意查看:確認合格證與車輛的匹配性,檢查合格證上的整車編碼是否與實物上的整車編碼一致;對照合格證上的簡圖是否與實物一致,簡圖中沒有車筐、靠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非常加裝改裝,否則影響安全性能;合格證上必須有3個標準:只標注GB17761-2018的,不得銷賣;檢查合格證上的充電方式:根據GB42296-2022《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自2024年11月1日起,充電方式應為分體式,車載式的車型不得售賣;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售車型的鋰電池需滿足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要查看電池上的執行標準和標稱電壓,標稱電壓應為48V。希望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提升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的關注度和參與度,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河山新聞記者 宋錦豐 通訊員張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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