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強化河湖長制責任部門協同聯動,提升全市河湖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日,經張家口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研究,聯合印發《關于建立張家口市“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律師”協調聯動機制的通知》,決定在張家口市建立協調聯絡機制、聯席會議機制、聯合行動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相結合的協調聯動機制,真正實現“合力治水”,共護碧水清流。
《通知》要求,市級組建“河湖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律師”工作專班,由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牽頭,各縣區參照市級相關規定落實推進。針對河湖水環境重點難點問題、久拖未決問題,或遇到重大案件或突發情況,多部門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召集協商會議;成立河湖流域綜合治理違法違紀問題打擊工作組,開展聯合行動;通過采用總河湖長令、河長令、立案偵查、檢察建議書、公益訴訟、行政調解、聯合執法法等方式合力治水;各部門定期或者不定期開展有關河湖水環境法律法規政策咨詢、工作動態交流和信息互通共享等活動,建立河湖水環境案件、涉水執法案例、水質監測情況、河長辦交督辦事項等信息共享通道,實現行業監管信息和案件動態數據的開放共享。
《通知》指出,要深入推進河湖警長制工作,明確各級河湖警長責任,加大執法監督力度;統籌檢察機關運用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等職能,扎實推進公益訴訟高質高效運行;依法妥善審理好涉及河湖生態環境資源的各類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嚴守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紅線,服務保障河湖治理與管護,加強生態司法預防和生態修復工作,建立完善河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配套制度。同時,按照市級一個、每縣區一個的規格建立河湖長制工作律師服務站。設立律師服務河湖長制工作協調辦公室,建立“河湖長+律師”協作機制、“河湖長制法律服務團隊”專業服務機制、“律師服務法律工作站”精準服務機制、“律師+河長法律顧問”高效服務機制,持續提升河湖保護治理能力和水平。
“協調聯動機制的建立,可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和司法機關職能作用,增強司法服務保障,進一步筑牢河湖生態環境法治屏障,共同解決河湖治理難題,確保全市河湖面貌得到持續改善,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目標?!笔泻雍L制辦公室考核科科長尚長福介紹。(河山新聞記者 王松 通訊員 孟達 趙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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