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8月16日,張家口市對臨時管控期間全市商品價格、食品藥品安全、防疫物資質量安全等三個重點方面制定了19條具體監管措施,引導經營者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行為自律,規范明碼標價,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確保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加強價格監管。加強臨時管控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引導經營者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行為自律,規范明碼標價,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確保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在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上,加強與發改、商務等部門聯系對接,實現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口罩、消毒液、醫用酒精等防疫物資價格數據共享;通過受理群眾投訴舉報等傳統方式和微信、抖音等現代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多方式加強對集中配送、線上配送生活必需品等價格實時監控和輿情監測,一旦出現價格異常波動,及時應對處置;加大市場巡查檢查力度,針對出現的問題對經營主體及供應商進行約談、提醒告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對散布漲價信息、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并公開曝光。
加強零售藥店監管。全面加強零售藥店臨時管控時期疫情防控工作,牢固樹立疫情防控意識,嚴格執行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退燒、止咳、抗病毒、抗菌素、感冒類藥品(以下簡稱“五類藥品”)實名登記上報制度,切實發揮零售藥店“藥品監測預警”作用。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嚴格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處置。
加強產品質量監管。聚焦轄區內非醫用防護用品企業,依法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注重抓好轄區內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的收集、分析、上報工作,強化質量安全風險研判,適時發布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消費提示;以假冒偽劣、“三無”等質量違法行為和制假售假黑窩點為重點,集中開展執法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質量違法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理;對食用農批市場和經營生鮮食用農產品的超市等重點場所加強監管;對轄區內食品批發、經營企業進行提醒,全面落實追溯制度和進貨查驗制度,全面加強質量管理,確保所銷售食品的質量安全;強化按縣區疫情防控部門職責分工所指定農貿市場的疫情防控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市場安全有效運營,保證民生需求;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履行疫情防控職責,嚴格遵守市疫情防控辦臨時管控管理的各項規定,暫停開放或經營;從生產環節入手,重點對轄區內醫用口罩、隔離衣等疫情防控相關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從采購、生產管理、質量控制等方面加大監管力度;從經營環節入手,組織全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對轄區內從事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紅外體溫計、呼吸機和新冠病毒檢測試劑、一次性病毒采樣管、一次性使用咽拭子等產品經營企業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切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防止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流入市場;從防疫物資儲運單位入手,重點防疫物資儲運單位能否嚴格按照包裝和說明書的條件進行儲運,嚴控物資有效合法性,嚴防已過時效的防疫物資流入市場;從重點產品入手,加強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監管,做好產品銷售登記,確保產品來源清,去向明。
同時,張家口市還充分發揮12315投訴舉報平臺作用,24小時保持投訴舉報熱線暢通,及時受理、轉辦、處置群眾訴求,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治理消費亂象,凈化市場,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 宋錦豐 通訊員 張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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