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為了打擊拒執失信行為,營造了嚴懲“老賴”、重拳“治賴”的高壓執行態勢,張家口市兩級法院敢于亮劍,多次采取集中執行行動,有力地打擊了拒不執行法院裁判的行為,取得了良的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
2021年11月3日,申請人田某某申請查封了某建材公司生產的機磚200萬塊,指定建材公司管理人員蘇某某為保管人。一審判決建材公司支付田某某煤矸石款及違約金,共計62萬元。原告田某某上訴期間,被告建材公司的承包人擅自將法院查封的機磚出售。法院經過調查情況屬實,立即通知建材公司相關人員到法院,明確告知擅自處置法院查封財產屬于違法行為,法院將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將追究刑事責任,并責令公司追回查封財產或者補交價款。公司負責人在法院工作人員釋法明理后,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表示機磚已經全部出售,貨款也是提前預收的。現在公司從去年冬天停產后,一直沒有生產,現在正準備復工復產,沒有能力補齊價款。為了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院積極協調建材公司的承包人、建材公司負責人,最終承包人提前支付建材公司2022年至2023年部分承包費,將價款補齊,案件均得到圓滿解決。針對建材公司的失信行為,考慮到建材公司和相關人員能夠主動交回款項,及時承認錯誤,法院作出對財產保管人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
為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打擊失信行為,推進張家口信用體系建設,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聚焦民生領域中房屋騰退、扶養費、撫育費、贍養費、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醫療損害賠償、拖欠勞動報酬、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相鄰權糾紛等十類案件在全市法院開展打擊失信,利劍執行專項執行活動,有效解決與人民群眾生存、生活密切相關的司法裁判執行問題,彰顯為民宗旨,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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