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日前,張家口市赤城縣下發 《關于推行“林(草)長+林(草)警長” 協作機制的意見》,提出通過設立縣級總林(草)警長、縣級林(草)警長及鄉鎮級林(草)警長,著力打擊危害林草資源、野生動物和危害、阻礙行政執法的違法犯罪活動,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據介紹,縣級總林(草)警長由縣公安局局長擔任,縣級林(草)警長由縣公安局相關局領導擔任,鄉鎮級林(草)警長由各鄉鎮派出所所長擔任。通過建立 “林(草)長 + 林(草)警長” 兩長協作機制強化生態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 公安機關主動融入林(草)長制工作, 實現公安機關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互享、聯合執法等密切協作機制,形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記者 郝大釗)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