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北縣人大常委會
關于調整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決定
(2023年4月14日張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根據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人員變動情況及工作需要,由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名,縣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祁曉軍同志為張北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呂金貴同志不再擔任張北縣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張北縣人大常委會
關于決定蘇秀武為張北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
(2023年4月14日張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經張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決定蘇秀武為張北縣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張北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4月14日張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王彥青為張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決定免去:
苗彥云的張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
張北縣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23年4月14日張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命:
蘇秀武為張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楊永才為張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祁銘的張北縣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亞平的張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李文江的張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彭紹進的張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史海珍的張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編輯:呂永清
審核:王春亮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