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林長制改革決策部署及 《河北省2022年林長制工作要點》 《河北省總林長令》文件精神,4月18日,張家口市發布了首個總林(草)長令,以及 《張家口市2022年度林(草)長制工作要點》和《張家口市林(草)長會議制度(試行)》 等六項配套林(草)長制制度。
總林(草長令要求,堅持高位合力推動,強化各級林(草)長履職盡責, 通過推動林草長履職制度化,全面實現林草長制APP管理, 加快完善制度體系建設,落實宣傳培訓常態化, 探索林(草)長制改革特色,科學化促進督導考核等方面進一步壓緊壓實保護林草資源的主體責任,推動林 (草)長制改革落地做實。此次林(草)長令發布的林(草)長制六項配套制度,通過建章立制,進一步完善全市林(草)長制制度體系,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共同助力生態文明建設的合力。
總林(草)長令明確了總林(草)長會議、林(草)長會議、 林(草) 長制協作單位聯席會議的召開方式、 研究內容, 要求市總林(草)長會議每年召開不少于2次,市級林(草)長巡林(草)督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簽發總林(草)長令不少于1次,明確了考核對象為縣級總林(草)長, 確定了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對考核成績前三名的,將在中央、省項目安排和評先評優上予以優先傾斜;對于考核不合格的, 由市級總林(草)長或副總林(草)長對縣級總林(草)長進行約談,責令限期整改。總林(草)長令還對信息公開、市級林(草)長部門協作、林(草)長辦公室工作協調等方面工作進行要求,通過強化制度建設和執行,及時協調解決涉及林草工作重難點問題,積極推進林 (草)長制高效運轉, 真正實現以 “林長制”促進 “林長治”。(記者 孫琳 通訊員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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