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25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待遇保障和服務管理進行了全面部署。
1、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
2025年,河北省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較上年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普通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
對特困人員、孤兒等全額資助參保對象,財政全額資助參保;對低保對象、返貧監測人口等定額資助參保對象,財政按不低于60%的標準給予資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零存整繳”“慈善捐繳”等創新繳費方式,以進一步減輕群眾繳費壓力。
2、政策內住院費用醫保支付比例在70%左右
在住院保障方面,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門診保障方面,將參保居民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相關醫療費用納入門診保障范圍。
大病保險保障效能得到提升,各統籌區將科學設置起付線、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并對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實施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傾斜政策。
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進一步夯實,將孤兒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原則上不設起付標準,符合規定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
3、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為近親屬代繳居民醫保
2025年河北省將全面落實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政策。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以及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個人自付醫藥費用。其中,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在優化經辦服務方面,河北將簡化優化參保登記和繳費流程,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通過多元化金融渠道,如稅務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等,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的參保繳費服務。
4、集中征繳期自10月20日開始
2026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從2025年10月20日開始,至2026年2月底結束。在2025年12月31日前繳費的參保人員,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醫保待遇;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繳費的,從繳費到賬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沒有繳費參保的和2026年3月1日起繳費的,需要經過規定的待遇等待期后才能享受醫保待遇,等待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需由個人自行承擔。(河北日報客戶端)
5、協調推進分級診療制度
河北省將協同推進分級診療制度落實,引導群眾基層就醫,實現“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一般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里解決”的目標。
在基金監管方面,河北將加強基金預算管理和風險預警,嚴格執行基金支出預算,強化預算執行分析,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可持續運行。
同時,河北還將積極引導支持商業健康保險、慈善等多種保障形式發展,構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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