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自己“有指標”,能幫孩子“上名校”,陜西西安一小學班主任,詐騙10多名學生家長,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
據相關報道,近日,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對外披露西安首例“從業禁止令”,懲治對象是一所小學的班主任魚某。魚某因沉迷賭博,欠下巨額賭債,便利用其語文老師兼班主任的身份,虛構出某名校招生負責人“文老師”,自導自演和“文老師”里應外合、配合辦事的戲碼,詐騙家長400余萬元。
魚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又6個月,并處罰金80萬元,同時,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被禁止從事與教育相關的職業,可謂罪有應得。
但此案中,除魚某鋃鐺入獄、五年禁業外,這些家長怎么這么容易陷入“上名校”騙局,也同樣值得反思。
近年來,各地類似“花錢就能上名校”的騙局屢有發生。每一起騙局的教訓也都同樣慘痛,家長失財,學生失學。按說,稍有一些招生錄取常識的人,都能輕而易舉地戳穿“花錢就能上名校”的騙局,但為何這一“老騙局”還總有人信呢?
這或許既與家長的“名校情結”有關,也與相關部門“防騙教育”不到位有關,而在此案中,魚某更是利用了家長對其“班主任”這一身份的信任與認同。這也提醒,要戳穿“花錢就能上名校”騙局,還需各方多打“組合拳”,防止類似老騙局再挖出“新坑”來。
首先,招生部門應積極承擔起宣傳工作,讓每一位考生和家長都知曉學校錄取工作始終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絕沒有“走后門”“靠關系”上名校的可能,從而讓考生和家長打消找關系“花錢上名校”的念頭。
與此同時,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對那些打著“花錢就能上名校”幌子的無良教師,應采取“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通過“終身禁業”“追究刑責”等處罰手段,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
除此之外,也應面向考生和家長,加強招生“防騙”教育,既要告知每一位考生和家長學校招生沒有“偏門”可走,又要通過身邊的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引以為戒。
相信,只要相關各方積極形成聯動機制,多打“組合拳”,兼顧校內校外,就能防止“花錢就能上名校”的老騙局再挖“新坑”,確保考生和家長不再“被忽悠”“被欺騙”,維護好考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
(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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