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 8月24日,記者從張家口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張家口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出臺,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機動車停車管理是現代城市管理體系的重要方面,也是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治理難點。隨著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加,機動車停車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
據了解,我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70.3萬輛。目前全市共有停車場2930個,停車泊位352868個,為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緩解停車資源供給不足的矛盾,2021年,我市完成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81個,增設公共停車泊位16155個;2022年,我市已完成停車設施建設項目63個,增設公共停車泊位10313個。
雖然我市近幾年不斷加大停車泊位建設,但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滯后、停車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和停車收費標準不明確等問題依然突出,特別是在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已經成為社會關注的民生熱點。為適應城市發展需求,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和維護機動車停車秩序,改善交通環境,構建“配建科學、停車規范、收費合理、違停受罰”的停車體系,迫切需要結合我市實際,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對我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工作進行規范,為推動解決停車難問題,改善城市停車環境和道路交通狀況提供法制支撐。
《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對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工作進行了規定,明確了政府相關部門職責;停車場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執行;實施經營備案制度;明確停車場經營者和機動車停放人義務;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對妨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情況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并設定了相應的處罰。
《條例》第四章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車位鎖、專用牌等障礙物妨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使用。第五章第四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設置車位鎖、專用牌等障礙物妨礙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二百元罰款。《條例》第四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從事經營性活動?! 。ㄍ鯐阅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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