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7月30日電 (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口岸辦公室30日對外發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二線口岸”啟動運行的公告》(簡稱《公告》),明確今年12月18日啟動全島封關運作時,啟動運行10個“二線口岸”海關監管貨物查驗功能。
《公告》稱,中國國務院批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10個“二線口岸”,分別為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亞港、清瀾港、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和海口美蘭機場、三亞鳳凰機場、瓊海博鰲機場。
海關監管貨物是指“零關稅”貨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關稅政策的保稅貨物、自境外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時放寬貿易管理措施貨物及其加工制成品等涉及進口稅收政策或監管證件管理且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根據《公告》,海關監管貨物需經“二線口岸”海關監管通道進入內地,海關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監管;其他貨物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入內地,按現行國內流通規定管理。
《公告》明確,人員、物品、除“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外的交通運輸工具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內地之間進出,按現行規定管理。
另外,“二線口岸”通行時間與港口、機場運營時間一致。海口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三亞港口岸、清瀾港口岸、海口航空口岸、三亞航空口岸、博鰲航空口岸等8個對外開放口岸按現行規定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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