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
我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河北日報訊(記者潘文靜)加快新型能源強省建設步伐,近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河北南網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冀北電網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推動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進入市場、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實施方案皆自2025年12月31日起執行。
從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獲悉,今年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對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此次河北省印發兩個實施方案,是推動國家改革要求落地見效。
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推動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加快現貨市場建設和交易結算,優化中長期市場交易結算,完善綠電綠證交易機制。
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機制。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明確機制電價規模、水平、執行期限,規范差價結算機制結算方式,明確價格結算機制的調整及退出規則。
做好政策銜接。加強新能源項目規劃協同,做好綠電綠證政策銜接,優化代理購電機制,推進改革與市場協同,強化改革與優化環境協同,加強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協同,加強調試運行期上網電量結算協同。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
為穩定新能源企業收益預期,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后,在市場外建立差價結算的機制,即對納入機制的電量,明確機制電價,通過“多退少補”的結算方式,彌補機制電價與市場均價的差價。當同類項目市場交易均價低于機制電價時給予差價補償、高于機制電價時扣除差價,并以2025年6月1日為節點劃分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
已納入機制的新能源項目,執行期限內可自愿申請退出。新能源項目執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內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納入機制執行范圍。
存量項目、增量項目的機制電量規模、機制電價、執行期限又該如何確定?
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參與市場交易后,機制電價水平按國家政策上限執行,統一明確為每千瓦時河北南網0.3644元(含稅,下同)、冀北電網0.3720元;單個項目機制電量上限原則上與現行具有保障性質的相關電量規模政策相銜接。
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網的增量新能源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明確機制電量規模,通過價格競爭方式確定機制電價水平,執行期限暫定為風電10年、光伏12年、海上風電及海上光伏14年。
實施方案明確了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規則。
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國網河北省電力有限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開展。每年組織已投產和次年年底前投產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項目自愿參與競價,采用邊際出清方式確定入圍的項目及其執行期限內的機制電量和電價。競價時,新能源企業受申報充足率下限和競價上下限的引導充分競爭;按申報價格從低到高確定入選項目,機制電價原則上按入選項目最高報價確定。原則上每年10月組織開展下一自然年的競價工作,年度中長期交易組織之前完成全部競價工作。
據悉,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對居民、農業用戶電價水平沒有影響,此類用戶用電仍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對于工商業用戶,預計改革實施首年工商業用戶平均電價與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或有下降;對于新能源行業,有利于形成真實的市場價格,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行業降本增效、技術進步,促進新能源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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