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8月23日電(記者丁怡全)記者23日從云南省應急管理廳獲悉,云南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近日下達16個州市及3個直管縣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8000萬元,用于補助入汛以來各地洪澇災害搶險救災方面的工作。
云南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在下達資金的同時要求充分發揮救災資金使用效益,規范救災資金流程控制,依法合規下達預算、分配和使用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全部用于洪澇災害搶險救援等方面的工作。同時各級要做好績效自評工作,適時開展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使用管理自查,及時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監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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