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5月11日對外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以促進平臺經濟發展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解決平臺經濟領域的不正當競爭問題,護航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在堅持鼓勵創新方面,規定保護企業創新成果,著力促進互聯網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
在著力規范競爭方面,規定順應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新特點、新趨勢、新要求,完善各類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及規制要求;明確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列舉了反向刷單、非法數據獲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設置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
在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規定回應社會關切,對當前我國線上消費中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刷單炒信、好評返現、影響用戶選擇等焦點問題進行規制,為解決線上消費新場景新業態萌發的新問題提供政策支撐。
在強化平臺責任方面,規定督促平臺對平臺內競爭行為加強規范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此外,針對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輻射面廣、跨平臺、跨地域等特點,規定對監督檢查程序作出特別規定,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重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并且明確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據新華社 記者 趙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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