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今天(21日)在哈爾濱召開發布會,介紹近日發布的11項冰雪運動國家標準。本批標準涉及冰雪運動基礎術語、運動水平等級評價、培訓規范、賽事活動組織、場所運營管理等5大類。
在基礎術語方面,發布《大眾滑雪運動項目基礎術語》《競速類滑冰運動項目基礎術語》2項國家標準,給出有關場地器材、人員、比賽規則、技術動作、比賽成績等方面的術語,形成與國際接軌的統一的概念體系,為參與冰雪運動相關方增進交流、促進冰雪運動文化傳播奠定基礎。
在大眾運動水平等級評價方面,發布《大眾競速類滑冰運動水平等級評價規范》《大眾高山滑雪和單板滑雪運動水平等級評價規范》《大眾冰球運動水平等級評價規范》《大眾冰壺運動水平等級評價規范》4項國家標準,分別針對不同運動項目的特點,給出運動水平等級劃分的規則及評價要素、評價程序、評價結果,明確不同等級對應的技術能力要求和專業知識要求,為各類機構科學評價大眾體育運動水平提供技術依據,同時,幫助冰雪運動業余愛好者掌握正確的方法技能,科學認知和提升自身的運動技術水平。
在冰雪運動培訓方面,發布《大眾高山滑雪和單板滑雪運動培訓規范》《大眾冰壺運動培訓規范》2項標準,分別提出滑雪、冰壺2個項目的培訓內容、培訓機構、培訓場所、培訓人員、培訓效果評估等要求,提高培訓服務規范化、專業化水平,為提高培訓機構能力水平、完善冰雪人才培養體系、提升群眾性冰雪運動普及程度和發展水平提供指導。
在賽事組織方面,發布《大眾滑雪賽事活動規范》《大眾滑雪賽事活動等級劃分與評定規范》2項標準,明確賽事組織、人員培訓、安全應急、醫療保障等方面的要求,為賽事活動舉辦者、承辦者提供指引,提高賽事組織和管理水平,有助于形成賽事品牌示范效應,并為滑雪愛好者選擇滑雪賽事提供參考。
在場所運營管理方面,發布《體育場所等級的劃分第5部分:滑雪場所星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從自然環境、基礎設施、器材裝備、活動項目、服務管理等角度,提出滑雪場五個星級的劃分及具體劃分條件、檢驗評價方法,強化了有關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識等場所運營安全要求,引導滑雪場提高建設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著力營造良好的滑雪環境,改善消費體驗。(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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