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證監會起草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規定》明確,基金投資顧問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留痕管理制度,對基金投資顧問全部業務環節實施留痕管理,留痕方式包括錄音、錄像、紙質留痕或者電子留痕等。留痕資料應當完整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據介紹,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是指向客戶提供基金投資建議,輔助客戶作出投資決策或者代理客戶作出投資決策的經營性活動。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