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檢察官,我不用打官司,離婚補償和孩子撫養費都有了著落!”近日,當事人李某將一面錦旗送到橋東區人民檢察院,向檢察官再三道謝,感謝他們幫忙要回補償款和撫養費。該案也是橋東檢察院創新“支持起訴+檢察和解+督促履行”模式的生動實踐。
兩年前,李某與王某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王某需向李某支付50萬元離婚補償,兩個子女由李某撫養,王某每月支付撫養費5000元。然而,離婚后王某卻未按協議履行義務,不僅50萬元補償款遲遲未兌現,每月的撫養費也多次拖欠,李某撫養孩子壓力陡增,遂以婚約財產糾紛為由將王某訴至法院。同時,其子女也以撫養費糾紛將父親王某告上法庭。在訴至法院前,李某等向橋東區檢察院提出支持起訴申請。
橋東區檢察院受理該申請后,承辦檢察官張春輝第一時間梳理案件細節,多次分別與李某、王某溝通:既了解了李某獨自撫養孩子的艱辛與對補償款、撫養費的迫切需求,也了解王某面臨的經濟壓力與對協議履行的顧慮,在找準矛盾癥結后,迅速組織雙方開展訴訟外協商。檢察官清晰闡明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補償款與撫養費均是王某需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履行將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耐心疏導雙方對立情緒。經過多輪溝通,原本劍拔弩張的兩人逐漸放下芥蒂,最終就補償款分期支付、撫養費按時足額給付達成新的和解協議。
為避免“一紙協議空對空”,橋東區檢察院持續跟進監督,通過電話回訪、當面溝通等方式督促王某履行義務。近期,王某按新協議支付了首期離婚補償款,并補齊了拖欠的撫養費,表示后續會按時足額兌現每月5000元的撫養費,一起家事糾紛從“訴前對立”到“握手言和”,實現了實質性化解。 (李穎 魏少明 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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