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我市公安機關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方面推出推廣電子居住證社會應用、居住證市域“互認”、居住證“全程網辦”等重點舉措,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針對推廣電子居住證社會應用,公安機關依托省級電子居住證申領平臺,與市數政局對接,規范電子居住證申領、下載、防偽、歸檔全流程,同時做好宣傳引導,提升社會認可度。在持續推進居住證市域“互認”制度落實方面,我市流動人口只要在市域內辦理居住登記連續滿半年的,在市域內變更住址的,可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不受在現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限制;持我市有效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在市域內變更住址的,可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換領新居住證,不受在現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限制。
申領居住證的手續也進一步簡化。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的,可憑住址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無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在我市實際居住,沒有辦理居住登記或居住登記時間不滿半年的流動人口,可憑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能夠證明在居住地實際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通過綠色通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此外,市公安局將構建居住證“全程網辦”,依托“幸福張家口APP”,實現居住證網上申領、受理、審核、簽發和線下發放郵寄的數字化全流程管理,不斷提升“互聯網+戶政服務”水平。完善“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推進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智能化、社會化采集,不斷提升公安采錄能力、優化采錄流程。(記者 孫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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