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住戶因為蓋房發生的糾紛,在沙嶺子法庭法官的耐心工作下,給予土地測量和調解,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我要起訴鄰居,他家蓋房占了我家的宅基地。”居住在沙嶺子某村年近九十的閆某來到經開區沙嶺子法庭,要求立案。
法院工作人員詳細告知立案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證據,考慮到老人年世已高,法庭可以上門立案。法官認真聽取了老人的陳述,根據陳述為老人制作起訴狀、復印證據材料,待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后,由書記員登字號案件轉入訴前調解程序。
隨后,法官與被告電話聯系,并通知雙方當事人定于當天下午兩點到被告家進行現場勘驗。同時,法官還通知了 該村村民委員會委員、人民調解員一起到現場共同做勘驗及調解工作。
原被告雙方見面后,你一言我一語,針鋒相對,情緒激動,很快爭吵的聲音吸引來附近的村民圍觀。法官見狀連忙制止雙方爭吵并說:“既然你們認為被告占了宅基地,那就現場對被告的宅基地進行測量,看看是否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登記的一致,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原、被告均表示同意。
法官在雙方當事人、村委會委員和村民的見證下,與法警一同對被告家的宅基地面積進行測量。經測量,被告家宅基地與宅基地使用證上登記的面積一致。法官和人民調解員又給原告做調解工作,從現場測量情況來看,被告并沒有占原告家的宅基地,并就現行法律、法規中涉及農村宅基地的相關規定給現場村民進行釋法、普法,問題得到解決。
(王浩 閆昊昀 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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