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家口市法院開展了第七次集中執行行動,專門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高效執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行動中共執結案件145件,到位標的831.5萬元,其中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執結77件,到位金額53.4萬元;涉企業案件執結7件,到位金額23.6萬元。
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開展以來,張家口市兩級法院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健康發展,堅持每月開展優化營商環境集中執行行動,在張家口市掀起一波又一波執行高潮,同時兼顧企業發展,確保案結事了。
此次行動中,陽原法院執行法官就巧妙施策,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同時解決了涉案企業資金難題。被執行人劉某向陽原某建材公司簽訂價值60萬元建材買賣合同,后未能及時付清欠款,導致申請人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這次執行行動中,劉某感受到法律威懾力,當場履行15萬元。可是杯水車薪,為了盤活企業,法官轉變工作思路,考慮到劉某從事建筑行業年久,有建筑行業購買需求信息,經與申請人、被執行人協商,劉某愿意把購買信息介紹給建材公司,最終促成了建材公司一筆價值72萬元的生意,幫助申請人緩解了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問題,劉某也獲得對方諒解,雙方達成分期支付剩余執行款的協議。
市中院相關負責人表示,類似陽原縣法院,在整個執行過程中,針對不同案情,執行干警會靈活運用多種執行措施,確保執行效果。對于有償還能力的被執行人,勸誡督促;對于暫時沒有履行能力的被執行人,秉持以人為本、文明執行的工作理念,加強溝通疏導,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此次行動中共達成和解94件,和解涉及金額271.63萬元;對于一批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老賴”,執行干警依法綜合運用強制措施,共拘留9人、拘傳41人、搜查9次,同時強制騰退房屋2套,形成重拳“治賴”的高壓執行態勢,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記者 李穎 通訊員 李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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