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張家口市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為中心,針對人民群眾聚焦關切問題,開展了系列工作,著力強化知識產權檢察保護。日前,市檢察院公布了兩起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提升保護知識產權法治氛圍,進一步增強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意識。
案例一為經開區檢察院依法辦理的王某甲等人假冒注冊商標案。2021年6月至12月間,王某甲購進外包裝箱、包裝盒、防偽標志、低端白酒等材料,與王某乙在未取得注冊商標國窖1573、舍得、五糧液等商標所有權人授權許可的情況下,利用灌裝設備灌裝生產上述品牌白酒,后王某甲向多家煙酒店聯系銷售。經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現場查扣的白酒其正品白酒市場零售價格為人民幣116410元。經上述商標公司認定,涉案酒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后該案進入司法程序。
案例二是橋東區檢察院依法辦理的肖某某等人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案。肖某某系東莞市某制罐有限公司的業務員,2021年6月至9月期間,其與孫某某聯系了生產煙盒業務。經公司相關負責人何某某、廖某某、鄧某某同意后,雙方簽訂銷售合同,在未經“長城”商標注冊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約定該公司為孫某某加工制作標有“長城”注冊商標的鐵制成品煙盒15萬個,合同總價42萬元。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后,橋東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對肖某某等人分別判處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單位東莞市某制罐有限公司判處罰金。
兩起案件中,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推進認罪認罰,對危害知識產權犯罪重拳打擊,斬斷了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流入市場,充分保護了相關企業的合法權益,營造了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 (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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