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河南某公司和被執行人懷安某勞務公司分別將寫有“一身正氣勇擔當,千里執行促營商”、“不畏艱辛奔千里敢于攻堅,全心全意為企業排憂解難”的錦旗贈送至懷安縣法院,以此表達感謝之情。
2021年10月,懷安某勞務公司向河南某公司租賃架橋機設備一套用于建設工程。租賃合同到期后,勞務公司既未按約定給付租金也未返還租賃的機械設備。河南某公司隨后起訴到懷安縣法院。法院判決勞務公司給付租金93330元并返還租賃的機械設備,但勞務公司稱因另有糾紛,相關機械設備被案外人廊坊市香河縣某企業扣押,沒有能力履行交付義務。
今年執行立案后,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承諾只要能夠執行回機械設備,則自愿放棄租金。因執行標的物為大型機械設備,且存放地點遠在廊坊市香河縣,為確保執行順利,法院專門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并聯系香河縣法院予以協助。
5月17日上午,法院12名執行干警聯合成立了警戒、送達和處置小組,明確職責分工和配合事項。到達執行現場后,案外人某企業將大門關閉,并在門口停放兩輛轎車阻礙執行,致使吊車及重型工程車無法進入場地作業。經2個小時的現場調解工作,案外人某企業同意配合執行,申請執行人亦同意向其支付機器設備占地費、搬運費共計5萬元。隨后,吊裝車輛陸續進入執行現場開展吊裝和搬運工作。當天下午6時許,吊裝搬運工作全部完成,托運執行標的物的吊車以及重型工程車駛離執行現場,并由懷安縣法院執行干警一路護送至高速路口,該起跨區域執行案件圓滿執行完畢。(河山新聞記者王浩 通訊員鄭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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