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感謝法官幫我追回血汗錢。”近日,申請執行人張某在從張家口懷安法院執行法官手中拿到6000余元執行款后感激地說道。
家住懷安縣的張某在李某承包的一工地里從事裝修工作,2020年10月,李某因勞務工程經營不善欠下張某工資10000余元,并出具了欠條。約定期滿后,張某在向李某多次催要未果下將其訴至法院。
直到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李某電話告知法官無力還款,并一直躲在外地逃避執行。經多方調查,執行法官從民事審判團隊得到了一條重要信息,李某父親是一位明白事理的人,名下有兩處待拆遷的窯洞。執行法官抱著試試看的心理與李某父親取得了聯系,并向其闡明了法律后果。李父當即表示,其子工程虧損較多,尤其是爭議的工程由于質量未達標李某也沒有收到工程款;待拆遷的窯洞只有一處是自己的,另一處是李某爺爺的;自己家庭較為困難,僅靠種地維持生計,還一直撫養著李某留下的孩子,自己也患有腿疾急需要醫治。根據線索,執行團隊到村委會核實窯洞所有權確如其父親所說,且拆遷款并未到位。鑒于并無可供執行財產,該案陷于僵局。
今年7月20日,該院執行團隊接到張某提供的窯洞拆遷款到位的線索,趕到李父所在的村。這次李父一改上次推諉的做法,表示只能償還一半,其他農民工也是由他代償了一半,其余自愿放棄。經過執行團隊了解,李父已經用到位的拆遷款與其他鄰村農民工達成了和解,替其子償還了16000元外債。經過執行團隊耐心說理,李父明確表示農民工工資不能欠。最終在法院的幫助下,張某與李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從李父處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記者 王浩 通訊員 鄭一明 薛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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