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來一男子上午剛因醉酒駕駛辦理完取保候審,非但沒有吸取教訓,反而在晚上再次醉駕。
當日22時許,懷來縣公安交警大隊在長城南路與工業街交口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時,一輛面包車欲想闖卡徑直駛離,被交警攔截。交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可男子明顯不太愿意配合,一邊敷衍交警,聲稱證件均未攜帶,一邊擺出無辜的樣子,希望交警能從輕處理。詢問過程中,男子渾身散發濃重酒味,交警隨即要求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果不其然,他體內酒精含量竟達148mg/ 100ml。
聽聞還要前往交警大隊進行下一步處理,男子一臉驚恐,小心翼翼地詢問自己能不能不去。隨后在交警的追問下,男子這才拿出一張取保候審單,道出了事實。原來,駕駛人應某前不久就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獲,駕駛證一直處于吊銷狀態。當天上午,應某剛剛前往交警大隊辦理完取保候審,結果晚上就又耐不住酒精的誘惑,不僅喝了酒,還駕車出行。
經抽血檢測,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0.80mg/100ml。因其實施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醉酒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據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合并予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因其連續兩次醉駕,在刑事責任方面將會面臨從重處罰。
(孫媛 閆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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