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主城區部分道路實行
部分時段允許停車措施的通告
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滿足群眾就餐、購物停車需求,深入挖掘道路資源,緩解停車難問題,經實地調研、科學論證,張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在主城區部分道路實行部分時段允許機動車停車的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許停車范圍及時間
1.濱河中路(鐵道西街路口以北至南小區小學校門以南段雙向): 每日 11:30-14:00、18:00-21:00;
2.濱河北路 ( 維多利亞步行街路口以北至中醫院北門以南段東側): 每日 11:30-14:00、18:00-21:00;
3.工業西街(新村中路路口以西至西苑路路口以東 150米段雙向 ): 每日 11:30-14:00、18:00-21:00;
4.西苑路( 四方臺街路口以北至金鳳家園小區大門南側段雙向): 每日 11:30-14:00、18:00-21:00;
5.新春街(清水河路至西苑路段南側):每日9:00-17:00;
二、停車要求
(一)車輛必須緊靠車行道右側單排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
(二)距離交叉路口 50米、學校校門兩側 30 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 30 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車輛以外,不得停車;
(三)停放在便道上的機動車輛,便道上施劃有停車泊位的按箭頭所示方向規范停放在泊位內,泊位以外便道禁止停車;便道上沒有施劃停車泊位但便道較寬闊,具備臨時停車條件的,機動車在不占壓盲道、不擠占消防及應急救援通道、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順序停放;禁止車輛一部分占用便道,另一部分占用車行道停車;
( 四) 車輛停放必須放置挪車電話標識牌,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挪移的,應立即無條件挪移到不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張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來源:張家口交警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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