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張家口市主城區部分道路
設立夜間允許停車路段的通告
為最大限度滿足群眾夜間停車需求,深入挖掘道路資源,緩解停車難問題,經實地調研、科學論證,張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在主城區部分道路設立夜間允許機動車停車路段,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允許停車路段范圍
1.濱河北路 (清水橋至解放橋);
2.濱河中路 (清水橋至商務橋);
3.濱河南路(工業南橋至緯一橋):
4.鉆石路(鐵道西街至盛華大街);
5.古宏大街 (西沙河路至明德北路);
6.光中街(西壩崗路至清水河中路,由東向西方向);
7.清水河南路 (盛華大街至朝陽大街);
8.清水河南路 (清苑街至舊 110國道口);
9.中興路 (盛華大街至永興大街);
10.中興路(朝陽大街至站前大街);
11.清水河北路 (解放橋至清園橋);
二、允許停車時間
每日20:00至次日7:00。
三、停車要求
(一)劃有停車位的路段,按箭頭方向停在停車泊位內,未劃停車泊位的路段,車輛必須緊靠車行道右側單排順序停放,不得影響車輛通行。
(二)距離交叉路口 50 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公共汽車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 (站) 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 30 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車輛以外,不得停車。
(三)停放在便道上的機動車輛,便道上施劃有停車泊位的按箭頭所示方向規范停放在泊位內,泊位以外便道禁止停車;便道上沒有施劃停車泊位但便道較寬闊,具備臨時停車條件的,機動車在不占壓盲道、不擠占消防及應急救援通道、不影響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順序停放;禁止車輛一部分占用便道,另一部分占用車行道停車。
(四)車輛停放必須放置挪車電話標識牌,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挪移的,應立即無條件挪移到不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張家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來源:張家口交警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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