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廣大考生辦理政務服務業務,提高政務服務工作效率,河北省教育考試院依托河北政務服務網,采用國家標準電子證照形式,對《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辦理形式進行了調整。
○辦理形式
自2025年8月1日起,該事項辦理形式由現場辦理調整為在線辦理。
2025年8月1日-12月31日為試運行階段,期間針對發現的問題和收到的建議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和網辦流程。
因考生姓名或身份證號變更等原因造成無法完成在線辦理的,須到現場審核辦理。
○辦理結果
辦理結果為電子證照,長期有效,不再出具紙質證照。
依照國務院對電子證照的相關規定,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國務院令第716號第十條)。
○受理條件
1.2003年及以后經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
2.當年錄取的考生在當年10月31日后方可出具。
○辦理方式
考生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在線辦理,獲取電子證照,按自身需求自行打印。
1.打開“河北政務服務網”(www.hbzwfw.gov.cn),完成實名制注冊后登錄;
2.依次打開“個人辦事”——“按部門分類”——“教育廳”欄目,查找“開具《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事項;
3.點擊“在線辦理”進入辦理頁面,選擇普通高考錄取年度確定辦理,辦理完成后可在當前頁面下載電子證照PDF版;
4.已成功辦理電子證照的考生,如需重新下載,可以按1-3步驟進入辦理頁面重新下載;
5.無法在線辦理的,須持規定的紙質材料到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現場審核辦理。辦理完成后,考生即可登錄“河北政務服務網”在線查看、下載電子證照。經確認,仍無法出具電子證照的個別考生,以當年錄取新生名冊為準。
○電子證照核驗
1.移動端使用“冀時辦”APP——“掃一掃”的電子證照核驗功能,掃描證照二維碼核驗證照信息。
2.PC端通過“河北政務服務網”(www.hbzwfw.gov.cn)——“電子證照”——“證照核驗”——“證照信息核驗”功能核驗證照信息。
證照名稱:《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
證照編號:考生號
身份證號:持有人申請該證照時居民身份證上的公民身份號碼(高考錄取后身份證號碼有過變動的,證照顯示原身份證號,會與現身份證號不同)。
○效用說明
該表是河北省2003年及以后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的報名、考試分數、錄取情況等信息的綜合證明,是考生高考紙介質檔案《河北省 XXXX 年普通高校錄取新生綜合信息登記表》缺失后的替代證明材料,也是替代高考報名表、填報志愿表、錄取信息表、體檢信息表、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統招統考證明、錄取批次證明的有效證明材料。
如考生需要詳細的說明文件,可下載《對<河北省xxxx年普通高校錄取考生綜合信息登記表>的說明》電子證照。
安全提示:該表涉及考生個人身份敏感信息,請妥善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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