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天津市和平區進一步完善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實施辦法》及相關問答,今天(2025年1月2日)起實施。其中明確——
和平區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時間為每年秋季學期,登記時間調整為每年5月。2025年1月2日后持有和平區房產的家庭,須持有房產滿三年方可提出申請,持有房產滿三年時間截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
全文如下:
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對高品質教育需求持續增加,和平區初中學位資源日趨緊張。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增強區域教育資源布局規劃的科學性和預見性,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現就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相關事宜作出調整。
一、實施范圍
適用于2025年秋季學期起,和平區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學生。
二、具體內容
(一)條件調整
和平區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時間為每年秋季學期。具體內容為:
1. 本辦法實施前,已持有和平區房產的家庭,其適齡學生仍可正常申請。
2. 本辦法實施后持有和平區房產的家庭,須持有房產滿三年方可提出申請,持有房產滿三年時間截至入學當年的8月31日。
3. 上述房產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響。私產房屋須持有全部產權,持有時間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簽章日期為準,公有住房持有時間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賃合同的簽章日期為準。
(二)時間調整
和平區初中回戶籍地升學及轉學登記時間調整為每年5月。
(三)安置辦法
1.?回戶籍地升學有住宿需求的學生,在登記時可選報天津市第二耀華中學,提前錄取。
2.?回戶籍地升學學生在和平區小學畢業生派位錄取后,填報升學志愿,派位錄取在全區有空余計劃的學校。
3.?轉學學生統籌安置在全區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三、其他事項
本辦法自2025年1月2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和平區教育局。若天津市及和平區就學政策有重大調整,以當年政策為準。
天津市和平區教育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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