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7日從教育部獲悉,為提高校園應急救護能力,教育部近日印發通知,決定開展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工作,擬遴選1000所學校參與試點工作,推動在校園內配備急救設施設備,加強教職工、學生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探索和積累可復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做法,完善學校急救教育育人體系。
通知明確了普及急救知識、配備急救設施和構建育人體系的試點建設任務。試點學校要按照有關學校衛生工作標準、校園急救設施設備配備標準等,結合學校規模、環境、地勢、交通、建筑等實際情況,配備足用、實用、適用的校園急救設施設備。
通知指出,試點學校的選擇應綜合考慮學校類型、規模、區域等因素,優先考慮已安裝急救設施設備或已有應急救護培訓基礎的學校。(新華社記者 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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