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日前,張家口市民李女士致電張家口晚報反映,商家為顧客提供的一次性口罩具有刺鼻氣味,這種口罩是否適合佩戴?能否起到防疫效果?專家表示具有刺激性氣味口罩不建議佩戴。
市民李女士到位于橋東區建設東街某商家時,因未佩戴口罩,工作人員從掛在其手腕上一打一次性口罩中取下一個,遞給了李女士。“口罩一戴上就明顯感到有刺鼻的氣味。我鼻子本就敏感,問了隨行朋友,也說口罩氣味難聞,表示很快就摘下。”李女士疑惑,具有刺鼻氣味的口罩是否可以佩戴,能否起到防疫效果?
據了解,根據防疫要求,進店顧客需佩戴口罩。不少商家為了服務顧客,為進店顧客提供一次性口罩。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一些商家提供的口罩有的放置在透明塑料袋中,并未封口;有的直接暴露在空氣中。塑料袋上也并未看見商標及編碼,是否能起到防疫作用不得而知。
市第一醫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秦麗表示,口罩經過環氧乙烷消毒滅菌后可能殘留有味道,這個是正常的。放在通風處放置一段時間,氣味就會消散。但是有刺鼻味道的口罩由于不清楚氣味的來源,這種口罩不建議佩戴。對于非獨立包裝的口罩拆開之后可以保存三年左右,不過這種口罩打開后很容易受到污染,所以一旦開封就要盡快將它使用完。市民平時在取出非獨立包裝的口罩前,要洗凈雙手并在取出口罩后將剩余口罩密封起來,這樣可以降低口罩被污染的可能。秦麗提示,判斷一個口罩是否具有防疫功能,最關鍵的一點就是看編碼。正規的口罩外包裝應標注執行標準碼,真正能達到防疫要求的只有這五種編碼:醫用防護口罩【G B190832010】、醫用外科口罩【Y Y04692011】、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Y Y/T09692013】、日常防護型口罩【G B/T326102016】、兒童口罩【G B/T388802020】。(記者 荊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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